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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070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于2015年5月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树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聘任高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及高管简历 高松先生,中国国籍,44岁,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高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07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三名监事,会议于2015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倪洪菊女士已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现公司监事会提名钱爱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爱民先生,47岁,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江苏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财会办公室科员、副主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五金矿产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钱爱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钱爱民先生在公司第二大股东单位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072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5),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20日采取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5年5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96,127,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4%。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提案外,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9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5-073)。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073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2015年5月7日公司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发出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树华先生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201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出席人员: (1)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听取并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二零一四年度报告》及摘要; 4、听取并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听取并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听取并审议《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听取并审议《关于201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0、听取并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1、听取并审议《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其中议案3、议案5至议案12将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1至议案11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45)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46)审议通过。议案12和议案13已分别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70)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7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此外,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362608; (3)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4) 输入委托书 上述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 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 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邮政编码:210012 3、联系人:马香香 4、传真:025-52250289 5、联系电话:025-52876100 6、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一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074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则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此次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因上述原因已自2015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舜天船舶”变更为“*ST舜船”。 因此,公司股票交易仍将被交易所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 “*ST舜船”。公司股票2015年5月11日正常交易。 一、基本情况 2015年5月8日,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设立的账户被查封冻结,查封账户为中国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账户余额人民币1,058,671.04元。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设立的账户被查封冻结,查封账户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账户余额人民币22,998,612.87元及美金2,491.78元。 由于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具体详情尚未知悉。待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则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此次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因上述原因已自2015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舜天船舶”变更为“*ST舜船”。 因此,公司股票交易仍将被交易所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 “*ST舜船”。 目前,公司正就上述账户被查封的具体原因进行核查,但由于具体详情尚未知悉,因此本次公告的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期利润、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正在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07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近期已披露以下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关于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 2、《关于商业承兑汇票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3、《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4、《关于银行融资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5、《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舜船,证券代码:002608)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7日和2015年5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自2015年5月5日至今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的融资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出现多笔融资款逾期未能清偿及公司银行账户被查封等情形,故此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告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其他事项说明: (1)2015年5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 (2)2015年5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商业承兑汇票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3)2015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4)2015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银行融资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自2015年5月5日至今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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