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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5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4,60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8日
除权除息日:2015年5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347 | 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 |
2 | 00*****819 | 姜飞雄 |
3 | 00*****466 | 姜祖功 |
4 | 00*****852 | 姜丽琴 |
5 | 00*****888 | 姜祖明 |
6 | 01*****682 | 汤飞涛 |
五、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
3、咨询电话:0571-63818733
4、传真号码:0571-63818603
5、咨询联系人: 王晓红、胡宇霆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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