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5-022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业绩说明会暨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5-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河南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henan/)参与本次活动。公司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围绕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赵保江先生、财务总监史彩霞女士、董事会秘书张卫民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5-02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因其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大洲A,股票代码:000571)自 2015年5月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股票停牌后,相关当事人就股票停牌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商议和沟通,由于相关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相关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经营不构成影响。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2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对终止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6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14日14:00-17:00参加由河南省证监局、河南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联合举行的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活动内容将围绕2014年年报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互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河南省证监局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dqhd/henan/),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军民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吕成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5-02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5月11日,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的告知函,国投创新已于2015年5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300,000股。 本次股票减持前,国投创新持有公司13,064,62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5%;本次股票减持后,国投创新持有公司8,764,62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