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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9月12日 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有关规定,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1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芭田股份(代码:00217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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