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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5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5、2015年5月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及决策过程,终止的原因及合规性,终止重组的后续安排进行了详细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除上述事项,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已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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