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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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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及部分自有资金

  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9亿元(每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3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009)。

  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100,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细内容参见2014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4-06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以自有资金1,700万元认购外贸信托·富荣63号(珠江四季悦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2015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18日);于2015年4月23日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了中建投·建泉1号(六盘水棚改)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5年4月23日至2017年4月23日);于2015年4月23日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购了外贸信托·菁华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期-3(2015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3日);于2015年4月24日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认购了中信民生9号邵阳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优先级信托受益权(2015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于2015年4月23日以募集资金10,000万元认购91天期限的国家开发银行理财2015B048号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7月23日);于2015年5月8日以自有资金8,075万元认购了上信·滨江新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起息日2015年5月8日,其中3,765万到期日2016年11月7日;4,310万到期日2017年5月7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贸信托·富荣63号(珠江四季悦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1、产品名称:外贸信托·富荣63号(珠江四季悦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3、信托计划的生效日和期限:成立日:2015年4月20日,起息日2015年4月20日,到期日:2016年4月18日。

  4、参与信托计划金额: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以自有资金1,700万元认购了1,700万份信托单位。

  5、信托收益:

  预期收益率为9.3%。

  6、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信托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与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并以向北京珠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人)贷款的方式运用于珠江四季悦城项目的开发建设,贷款利率为第一个借款年度 11.5 %/年,第二个借款年度12 %/年。贷款期限 2 年。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为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中关村国际商城发展有限公司(抵押人)以其合法所有的编号为【京昌国用2006出第23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7、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外贸信托无关联关系。

  9、主要风险提示:本次信托协议面临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协议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相对可控。

  二、中建投·建泉1号(六盘水棚改)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1、产品名称:中建投?建泉1号(六盘水棚改)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3、信托计划的生效日和期限:成立日:2015年4月23日,起息日2015年4月23日,到期日:2017年4月23日,期限两年。

  4、参与信托计划金额: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了5,000万份信托单位。

  5、信托收益:

  预期收益率为9.8%。

  6、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1)信托计划资金的投向

  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以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新红桥开投(交易对手方)发放不超过1.5亿元的信托贷款,新红桥开投将信托贷款用于目标项目的建设。

  信托计划资金闲置时,可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产品(包括央行票据、国债、货币基金等)及其他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固定收益资产。

  (2)信托计划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信托计划目的的实现和信托计划财产的安全,本信托计划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抵押担保:红桥房地产(抵押人)将持有的位于贵州六盘水红桥新区的2012-HQ-29#-A、2012-HQ-29#-B、2012-HQ-30#地块作为抵押物,为新红桥开投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保证担保:六盘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为新红桥开投履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资金归集措施:新红桥开投应当按照如下比例归集资金至受托人指定的资金归集账户:每期信托贷款到期日前3个月,累计归集当期应偿还该期贷款本金的5%;每期信托贷款到期日前1个月,累计归集当期应偿还该期贷款本金的10%;每期信托贷款到期日前15日,累计归集当期应偿还该期贷款本金的20%;

  7、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建投信托无关联关系。

  9、主要风险提示:本次信托协议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协议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相对可控。

  三、外贸信托·菁华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期-3

  1、产品名称:外贸信托·菁华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期-3

  2、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的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信托计划的生效日和期限:成立日:2015年4月23日,起息日2015年4月23日,到期日:2016年4月23日,期限一年。

  4、参与信托计划金额: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购了1,000万份信托单位。

  5、信托收益:

  预期收益率为8.5%。

  6、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及保障措施

  本期优先级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与本期优先级信托项下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并按照全体委托人的意愿通过发放个人抵押贷款、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运用信托财产,并由委托人/次级受益人以约定金额的信托财产,对本期优先级信托的信托本金及收益提供保障。

  7、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外贸信托无关联关系。

  9、主要风险提示:本次信托协议面临项目操作风险、抵押物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协议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相对可控。

  四、中信民生9号邵阳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优先级信托受益权

  1、产品名称:中信民生9号邵阳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优先级信托受益权

  2、信托计划规模: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份额总规模为不超过60,000万份。

  3、信托计划的生效日和期限:成立日:2015年4月24日,起息日2015年4月24日,到期日:2017年4月24日,期限两年。

  4、参与信托计划金额: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认购了15,000万份信托单位。

  5、信托收益:

  预期收益率为9.5%。

  6、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及保障措施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作为信托的受托人持有标的债权,其应按照《债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若有)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权利,以现金形式将所实现的标的债权归集入信托专户;受托人应按信托文件的规定使用信托专户中的资金,用于支付税费、信托费用及信托利益的分配等;本信托存续期间,信托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该等闲置资金存于信托财产专户,或者在遵循中国法律前提下进行银行存款、货币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等低风险投资。

  担保措施:为保障受托人在《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债权:邵阳城投(委托人)愿意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受托人签署《保证合同》;龙昇公司愿意向受托人提供抵押担保,并与受让人签署《抵押合同》。如债务人未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款项义务,受托人有权行使担保权利,实现其在该协议项下的债权。

  7、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信托无关联关系。

  9、主要风险提示:本次信托协议面临信用风险、债务人偿债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协议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相对可控。?

  五、国开理财2015B05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1、产品名称:国开理财2015B058号人民币理财计划。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和投资期限:使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然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认购9,000万元、九江银行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认购500万元、中国银行南昌城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认购500万元,投资起始日为2015年4月23日,投资到期日为2015年7月23日。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投资对象: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本理财计划代理人,代本理财计划(全体投资者)将所募集理财资金100%投资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债及公开评级在AAA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金融资产。

  6、投资收益率:4.8%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六、上信·滨江新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产品名称:上信·滨江新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的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

  3、信托计划的生效日和期限:成立日:2015年5月8日,起息日2015年5月8日,其中3,765万到期日2016年11月7日;4,310万到期日2017年5月7日。

  4、参与信托计划金额: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以自有资金8,075万元认购了8,075万份信托单位。

  5、信托收益:

  18个月期限的预期收益率为8.6%;24个月期限的预期收益率为8.8%。

  6、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及保障措施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以募集的信托资金【50,000】万元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用于补充借款人的流动资金。

  保障措施:抵押担保,为确保借款人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受托人与抵押人签署了《抵押合同》,抵押人将其合法持有的编号为“靖国用(2012)第1151号”、“靖国用(2012)第1150号”以及“靖国用(2010)第62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以第一顺位抵押给受托人,并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使受托人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确保借款人履行《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人另行向受托人出具了《担保函》,保证人为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信托无关联关系。

  9、主要风险提示:本次信托协议面临项目操作风险、抵押物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但信托协议已经为本次信托理财设置了风险控制措施,违约和本金收益受损的风险相对可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参与的以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可控,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含本次公告)

  (一)银行理财产品

  单位:元

  ■

  (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单位:元

  ■

  注:根据《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关于“退出时信托资金的计算”约定,部分赎回的为有效的部分退出申请,只退出所申请的这部分投资本金,未结息,收益在全部退出时一并结清。

  (三)其他信托计划

  单位:元

  ■

  七、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外贸信托·富荣63号(珠江四季悦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合同、银行回单;

  4、中建投·建泉1号(六盘水棚改)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合同、银行回单;

  5、外贸信托·菁华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期-3产品合同、银行回单;

  6、中信民生9号邵阳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合同、银行回单;

  7、国家开发银行理财2015B048号理财产品合同、银行回单;

  8、上信·滨江新城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合同、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和申请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14年7月18日刊登的《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及2014年8月5日刊登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99号和中市协注[2015]MTN128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5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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