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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1日13: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11日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5年5月10日15:00至2015年5月11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经2015年4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天林。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94人,代表股份272,353,4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69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4,660,4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1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90人,代表股份157,693,0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8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93人,代表股份171,923,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5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230,2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7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90人,代表股份157,693,0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828%。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关联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第1-12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30,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29%;反对2,832,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79%;弃权251,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30,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29%;反对2,832,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79%;弃权251,8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2%。 议案2.00 《关于本次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31,5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84%;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59,7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31,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84%;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59,7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3%。 议案3.01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3.02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3.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3.04 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7%;反对2,823,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4%;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7%;反对2,823,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4%;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3.05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972,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242%;反对3,152,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676%;弃权688,9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9,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972,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242%;反对3,152,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76%;弃权688,9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9,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1%。 议案3.0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3.07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3.08 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3.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3.10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20,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1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0,8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59%。 议案4.00 《公司回购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93%;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5,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6,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93%;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5,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4%。 议案5.00 《关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议案6.00 《关于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议案7.00 《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议案8.00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议案9.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4,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3%;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6,7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4,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3%;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6,7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4%。 议案10.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15,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8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75,7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6,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 议案11.00 《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096,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7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94,6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5,2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096,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78%;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894,6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5,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99%。 议案12.00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之意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781,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0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1,210,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781,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09%;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3%;弃权1,210,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68%。 议案1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630,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31%;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弃权899,8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00,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45%;反对2,823,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21%;弃权899,8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34%。 上述13项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三、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颖、张红箭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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