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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5-034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12黑牛01)实施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债券(12黑牛01、债券代码112163)于2015年5月12日停牌,自风险警示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跟踪第[63]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2黑牛01 4、债券代码:112163 5、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黑牛债 6、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5年5月14日 7、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权限。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2013年3月18日发行的2.7亿元公司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跟踪第[63]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申请,12黑牛01债于2015年5月12日起停牌,自风险警示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于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拟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提升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优化产品、竞争定价、加强渠道、管育团队、落实动销、优化业务和资本结构等加强公司竞争力,加强销售管理、扩大市场份额、加强生产管理、降本提效、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争取早日撤销本期债券风险警示。 四、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754-88108997 传真:0754-88107793 邮箱:zqb@blackcow.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4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通知: 亨通集团于2015年2月5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质押期限为2015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2月5日。 2015年5月11日,亨通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权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亨通集团将其持有的上述本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质押期限为2015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0日,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5月11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亨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56,460,380股,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3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3%,占亨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2.29%。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05月11日起,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采用 "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聚光科技(300203)"进行估值。待聚光科技(300203)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6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4.90%,发行期限为90天,兑付日为2015年5月12日(详见2015年5月4日登载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2,024,164,383.56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工商注册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柴淑英女士变更为张建浩先生,并已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将其工商注册信息变更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 1、企业名称: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柴淑英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实收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变更后 1、企业名称: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建浩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实收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工商注册信息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张建浩先生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15-024 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3,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科技园(简平路)B-3号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何建锋 咨询电话:0757-86256351 传真电话:0757-86252172 特此公告。
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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