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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3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32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5月8日以直接送达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全波先生主持,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但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尽管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调整,对公司短期的研发工作造成一定潜在的影响,但项目具体内容不变,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保证项目的高效进行并尽快实施完成。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33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8日以专人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钱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2、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34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许幼卿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许幼卿女士因个人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该辞职申请自2015年5月12日起生效。辞职后,许幼卿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许幼卿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昶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同意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聘任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公平、公正、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谢昶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谢昶先生简历: 谢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1982年至1989年,就职于诸暨城关财税所,税务专管员;1989年至1997年,就职于诸暨财政税务局税政科,科员;1997年至208年,就职于诸暨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2009年至2013年,诸暨市财政局法规科、诸暨市地方税务局法规科,担任科长2013年-2015年4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 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受查处情况。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35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09号文“关于核准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5,578,156.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4,421,843.7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4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5月1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7,060,282.16元,累计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70,355,987.4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1,695,012.85元,剩余募集资金139,324,807.42元(含利息费用4,027,229.53 万元)。 三、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并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为2014-09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5 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减少利息支出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最高可减少利息支出约688.50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节约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风险投资。因此,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15年5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将资金更有效地运用到公司的主营业务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公司的负债比例,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36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6年7月31日,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简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0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并于2011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5,578,156.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4,421,843.7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出具的天健验[2011]46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滑动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12.53万元,剩余3,169.50万元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15年5月11日,需要延期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2014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场地建设方式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研发场地建设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研发中心大楼由原先的五层框架结构建筑改为单层厂房设计,总建筑面积由原先的7,500平方米调整为7,050平方米,该厂房、试验厂房将联合建造,并与“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的联合厂房进行连接。 2014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防止短期出现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延缓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延期后预计完成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三、延期原因说明 近几年,国内外经济整体较为低迷,机械行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中国轴承行业增速出现明显回落。在持续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利用现有的轴承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订单需求。如果继续投入资金扩大募投项目的生产规模,会造成该项目短期出现产能过剩、资金浪费,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很大的影响。 鉴于公司因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已被特别处理(*ST),2015年公司争取实现扭亏为盈。截至目前公司所处滑动轴承行业仍旧持续低迷,公司利用现有轴承通用生产设备的加工能力能够满足高速轴承的市场订单需求,同时为保证技术研发水平,公司暂利用现有办公楼及研发设备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工作,为防止短期出现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继续延缓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200套高速滑动轴承生产线新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时间将延期至2016年7月31日,其他投资事项不变。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通过对市场行情的判断而做出的,虽然造成了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但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更好地利用了募集资金,降低了投资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2、监事会认为: 本次延期造成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本次延期是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认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申科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申科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对申科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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