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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 2015年5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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