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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96号),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请报告期末,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379.3万元,同比增长8.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亿元,同比下降1009.1%。请说明你公司净利润增长的原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且连续为负的原因。
回复:我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79.3万元,同比增长8.87%,主要系201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2013年度增加较多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且连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相应主营业务利润减少导致。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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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26,466万元,较2013年度增加21,280万元,主要系:(1)子公司齐重数控第一块拆迁地块出售净收益13,391万元,金额较大;(2)2013年12月母公司搬迁工作完成,搬迁补助净收益2014年按照形成资产的使用年限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金额为4,790万元,金额较大。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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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3年下降且连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利润逐年减少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导致。主营业务利润下降主要系销售毛利率下降导致,详见本回复说明问题2之所述;资产减值损失较2013年增加8,75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齐重数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多导致,详见本回复说明问题3之所述。
问题2、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毛利率为15.29%,同比下降6.99%。请分产品说明你公司销售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回复:我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构成,2014年度和2013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46%、21.89%,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75%、30.22%,且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4.95%、95.26%,故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使得总体销售毛利率下降。
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类别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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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轴承和机床类产品毛利率下降。
1、轴承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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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承类产品2014年毛利率为17.93%,同比下降8.35%,主要系通用轴承产品单位售价下降以及单位成本上升综合影响毛利率所致。
通用轴承主要由杭州和德清厂区生产(母公司和浙江天马),该类轴承属于轴承行业中最基础的轴承类别,技术比较成熟,运用领域广泛,种类繁多。最近几年由于机械行业总体形势较差,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逐年下降。2014年单位成本上升主要系:(1)我公司厂区搬迁至德清,随着德清新厂区陆续投入使用,2014年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费用较2013年大幅增加;(2)2014年搬迁至德清厂区后,因其位置较杭州原厂区偏僻,公司提高了生产人员工资水平,相应工资总额增加。
2、机床类产品
机床类产品2014年毛利率为2.05%,同比下降6.47%,主要系受市场行情的影响,机床总体销售单价下降,尤其是销售单价较高的大尺寸机床产品单位售价下降明显。
小尺寸机床毛利率下降主要系:(1)受市场行情影响,总体销售单价下降;(2)2014年为了应付低迷的市场行情,缩减了生产规模,减少了投产量,导致单位机床分摊的工费较上年增加。
大尺寸机床毛利率下降主要系销售单价下降导致,2013年平均销售单价为1,959.51万元,而2014年平均销售单价仅为1,346.99万元,价格下降明显。2013年大尺寸机床产品销售价格较高主要系:(1)型号D53K-1200机床因产品规格大、技术要求高,单位售价高达4615.38万元,毛利率为40.11%;(2)部分型号合同签订年份较早,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定价较高。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9420.6万元,请详细说明该子公司亏损的原因,并结合目前搬迁的情况,说明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子公司齐重数控2014年亏损主要系:受市场形势影响,机床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引起毛利率下降,主营业务利润减少较多,以及2014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多导致。
1、主营业务利润
2014年受市场行情的影响,机床产品总体销售单价下降,导致主营业务利润较上期减少2,835万元。机床产品毛利率下降详见本回复说明问题2之所述。
2、资产减值损失
201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11,659.12万元,金额较大,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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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主要系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子公司齐重数控应收账款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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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子公司齐重数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增加7,124.5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增加6,783.14万元,系受经济形势影响,部分客户尤其是国有企业客户资金紧张,货款支付延期,齐重数控2014年收款情况不佳,导致账龄进一步增加,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增大。2014年末账龄为2-3年的应收账款比2013年末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增加19,745.80万元,账龄为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比2013年末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增加2,739.94元,两者计提坏账准备合计增加8,863.6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子公司齐重数控对各类存货计提跌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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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子公司齐重数控机床类产品的市场形势不好,期末部分在产品预计加工成产成品的完工成本、部分产成品成本高于预计售价或订单价格,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金额,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该两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合计1,769.61万元。
(3)商誉减值损失
商誉系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3月收购齐齐哈尔重型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时,合并成本大于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形成。截至2014年末,该公司净资产已为负数,且预计将来盈利可能性较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故对该公司的商誉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共计提减值准备2,764.95万元。
3、搬迁情况说明
第一块A-05拆迁地块收储工作已于2014年12月完成,尚未收储的A-04、A-08地块的拆迁工作2015年正在陆续进行,截至目前该等地块上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尚在拆除中。根据收储合同约定A-04、A-08地块将于2015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收储,预计该等地块收储收入扣除收储成本后,将产生收储净收益,将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待收储工作实际完成时,公司将及时公告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
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04亿元,占总资产比重12.07%。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足性。
回复: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9.04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主要系应收拆迁补偿款和土地收储款金额较大导致。
1、拆迁补偿款和土地收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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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
根据公司与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签订的《货币补偿协议》,公司和子公司杭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将坐落于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整体生产基地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不可搬迁的设备设施等交给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拆除,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上塘分指挥部支付各项搬迁补偿合计63,220.28万元,搬迁补偿款分两次支付, 2013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10,000万元,2014年1月30日之前支付53,220,28万元。搬迁工作已于2013年12月完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的金额为44,220,28万元。
(2)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签订的《搬迁协议书》,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德清县临杭工业区天马产业园,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各项搬迁补偿合计11,718万元,搬迁补偿款分两次支付,2013年3月31日之前支付5,859万元,2013年8月30日之前支付5,859万元。搬迁工作已于2013年6月完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的金额为9,500万元。
(3)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2014年4月24日,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了三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划分成A-05、A-04、A-08三块地块,以净地形式分三次出售给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完成时间分别为合同签订日后半年内、一年内和一年半内。三块地块收购价款分别为45,000万元、35,134万元、20,077万元。
2014年12月16日,齐重数控公司将第一块地块A-05整理为净地交付给齐齐哈尔市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根据《收储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了收储收入,截至2014年12月30日,尚未收到的第一块收储款为35,000万元。
2、关于坏账准备计提
期末应收拆迁补偿款和土地收储款,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属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现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9120.16万元,同比增长150.43%。请详细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增长的原因。
回复: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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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2014年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478万元,主要系搬迁补偿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数增加6,391万元所致。
我公司和子公司杭州天马将原杭州生产基地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不可搬迁的设备设施等交给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拆除,搬迁工作于2013年12月30日已完成。搬迁净收益47,898万元已于201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收益会计核算按形成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摊,因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德清临杭工业区,搬迁工作于2013年6月30日已完成。搬迁净收益3,026万元已于201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收益会计核算按形成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摊,因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搬迁补偿余额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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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2.5亿元,同比下降23.43%。请结合报告期内你公司相关搬迁工作情况,详细说明管理费用变动的原因。
回复:2014年度我公司管理费用2.5亿元,较2013年度减少7,643.47万元,同比下降23.43%,主要系搬迁支出、工资福利及保险、办公费、中介咨询费较2013年度大幅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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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搬迁支出
2013年公司和子公司杭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从杭州市石祥路208号生产基地搬迁至德清临杭工业园,搬迁工作已于2013年12月完成,发生搬迁支出 5,528.86万元;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德清临杭工业区,搬迁工作已于2013年6月完成,发生搬迁支出 310.30万元。由于2013年度搬迁工作已完成,故2014年无搬迁支出。
2、工资福利及保险等明细
(1)工资福利及保险减少主要系子公司齐重数控第一块拆迁地块出售,厂区面积缩减,调整了生产规模,导致员工人数减少,相应工资福利及保险减少675.26万元;(2)税金减少主要系子公司齐重数控第一块拆迁地块出售,厂区面积缩减,土地面积和房屋及建筑物减少,相应应交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较上年减少321.28万元;(3)办公费减少主要系母公司生产和办公场所搬迁至德清临杭工业园,石祥路办公面积缩小,租赁费用较上期减少420.76万元;(4)中介咨询费较上期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成都天马2013年开拓船用件供应材料领域,销售钢锭、锻件等产品,发生的国外船级社认证费用较多,因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4年,故2014年无需认证,导致认证费较上期减少84.44万元。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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