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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预案披露前最新总股本305,362,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人民币2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298,050股已行权,公司最新分派股本总数变更为305,660,9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际权益分派方案有所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5,660,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9804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9824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89814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98829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997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99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305,660,90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72,096,051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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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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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72,096,051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206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数量及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
咨询联系人:李军 吴文文
咨询电话:0731-82848012
传真电话:0731-82848945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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