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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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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淮动力
股票代码:0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1:罗韶宇先生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国汇中心写字楼18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2:西藏高宇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二层A1
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二层A1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减持
签署日期:2015 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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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自然人姓名:罗韶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码:P368****
住所:中国香港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国汇中心写字楼18楼
2、公司名称:西藏高宇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二层A1
法定代表人:黄力进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540000700000046
组织机构代码:68680958-3
税务登记证号码:54010868680958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对房地产业、矿业企业、高新技术的投资及其他一般性经营项目的企业进行投资。
经营期限至:2029年11月10日
股东名称: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二层A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罗韶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宇投资为罗韶宇先生实际控制,故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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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罗韶宇、赵洁红为夫妻关系。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高宇投资董事及高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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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罗韶宇先生和赵洁红女士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重庆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6.78%股份,罗韶宇先生和赵洁红女士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东原地产控股有限公司(HK 00668)61.22%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江淮动力股份是基于自身财富管理及经营发展所需。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公司已于201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减持后,高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可能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江淮动力无限售流通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罗韶宇先生直接持有江淮动力7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4.93%,高宇投资持有江淮动力7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4.93%。2015年5月14日至5月15日,罗韶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江淮动力70,000,000股;2015年5月15日,高宇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江淮动力940,100股;本次减持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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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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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减少达到本报告法定披露比例的日期为2015年 5月15日。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江淮动力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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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韶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高宇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力进
签 署 日 期: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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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罗韶宇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高宇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力进
签 署 日 期: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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