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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5-025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城建"或"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了配股申请文件,为规范同业竞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相关规定,新疆城建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就其下属子公司与新疆城建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出具如下说明和承诺: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与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城建")不存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新疆城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中,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集团")存在部分房地产开发业务,与新疆城建主营业务存在一定同业竞争。乌鲁木齐市新资源地产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新资源地产")系新疆城建上市后由乌鲁木齐市政府划转本公司控股的一家主要从事土地资源储备、开发的企业。2009年为解决企业办公和职工住宅,在储备土地上由新疆城建施工建设,开发了"怡和大厦"未与新疆城建形成直接竞争。 二、本公司的定位 作为国有股东的产权代表,本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国资委委托管理乌鲁木齐市国资委下属部分企业。公司的核心任务是代表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确保所出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本公司从不利用控股地位,直接或间接干涉下属或控股企业的具体经营和决策,完全由该等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历史和经营能力,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的趋势,通过企业内部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以最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决定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也没有利用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不当利益和权利。 三、新疆城建和友好集团的业务定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和业务定位,新疆城建主要业务集中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友好集团的主要业务集中于商业、酒店、百货等领域。二者涉足房地产业务均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所致,是两家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自主决策选择的结果。 四、同业竞争情况的解决措施和时间安排 为消除和避免友好集团和新疆城建的同业竞争,未来5年内,本公司将在法律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定框架内,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关注和推动两家公司进一步明晰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及业务范围,以市场化的方式促成友好集团逐步将房地产业务重心转向商用地产的开发和销售,新疆城建继续市政工程及住宅地产等开发,不参与商用地产开发,逐步解决两家公司目前存在的部分业务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新资源地产和新疆城建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新资源地产所储备土地的开发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先由新疆城建开发建设或联合开发建设。新疆城建不能或无法开发时,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先安排新疆城建进行工程施工建设,从而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不能履约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如因同业竞争情况未及时解决给新疆城建带来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损失。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海参 公告编号:2015—020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5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刘德群先生于2015年05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3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起至今,除本次减持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未曾买卖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刘德群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为1,3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刘德群先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自愿接受锁定,在此期间承诺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若仍然出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离职满半年后12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0%。 ②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2012年7月13日,因刘晓庆女士与赵长松先生登记结婚,刘德群先生、刘晓庆女士与赵长松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刘德群先生增持了实际支配公司的股份。此次增持完成后,一致性行动人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股份减持。 刘德群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完成后,其所持有公司股票37,6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5年05月05日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5.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33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期间违规减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航投资自2013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4.64%的股份,其中最后一笔增持于2014年7月7日完成,并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2014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和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但中航投资在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8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交易均价15.31元,成交金额84,154,452.93元。减持后,中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25,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第2.3条的规定。 二、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处理情况 上述情形发生后,中航投资立即停止了减持行为,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了相关情况,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调查与问询,并已将本次减持交易的部分收益84.15万元上缴公司,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中航投资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今后,公司将加强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5年 2 月 11 日,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24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 2015 年 2 月 13 日,产品到期日 2015年 5 月 15 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编号:2015-010公告)。公司于 2015 年5 月 15 日到期赎回该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4.40%,投资理财存续天数91天,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48493.15元。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2亿元,现已到期5,00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721095.89元。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37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2月25日开市时起停牌。201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披露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3月4日、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因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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