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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5-01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卫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朱志方先生,董事、总经理何军先生,董事马洪先生,董事曾德明先生,独立董事陈斌先生,独立董事潘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郑观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罗雁飞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它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勇军、刘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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