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玉明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9900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8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 219147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9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 7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97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1,915,067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9 %;反对75,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反对 750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5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915,067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9 %;反对75,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反对 750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5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915,067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9 %;反对75,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反对 750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5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915,067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9 %;反对75,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反对 750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5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15,067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9 %;反对75,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反对 750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5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15,067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9 %;反对75,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反对 750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5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15,067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9 %;反对75,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反对 750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5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梁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915,067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9 %;反对75,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5 %;反对 7500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5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兵、杨栎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国农科技 证券简称:000004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梁晓燕女士为八届监事会 监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陈少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梁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梁晓燕女士与公司现有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15:30,在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梁晓燕女士为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梁晓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梁晓燕女士简历 梁晓燕,女、汉族,1966年5月。1991年9月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1986年7月至1993年9月,任深房集团财务主管。1993年至今任安信证券部经理。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