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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2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黑龙江省 广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方名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建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广建公司担保1000万元,实际为其担保余额0元(不含本次)。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0名,董事杨继禹委托董事王征宇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董事张永良委托董事李梓丰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为关联方广建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办理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董事史航认为公司此项担保承担的风险与利益不对等,因此投反对票。 独立董事王涌认为在具有三方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担保(目前该协议正在签署中)。 独立董事张志国提请依法合规操作此项担保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宏图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及设备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350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227.42万元,负债总额为3070.29万元,净资产为4157.13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450.94万元,净利润259.45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7227.42万元,负债总额为3070.29万元,净资产为4157.13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二)公司与被担保方关系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同意为广建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办理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广建公司计划与龙建股份合作工程施工项目,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同意为广建公司上述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广建公司与龙建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董事史航认为公司此项担保承担的风险与利益不对等,因此投反对票。 独立董事王涌认为在具有三方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担保。 独立董事张志国提请依法合规操作此项担保事宜。 独立董事张志国、丁波、王涌、姜建平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 1、公司本次为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龙建股份的生产经营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同时,张志国提请依法合规地操作此项担保事宜;王涌认为在具有三方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担保。 四位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鉴于关联方广建公司融资是为了满足生产和经营的需要,且有利于龙建股份,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公司为广建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张志国、王涌重申了二人的意见。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且此议案属于为关联方担保,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47,355.82万元、对外担保累计数额20,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67,355.82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1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12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董事杨继禹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出席表决,董事张永良委托董事李梓丰代为出席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办理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请详见公告2015-020) 由于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董事史航认为公司此项担保承担的风险与利益不对等,因此投反对票;独立董事王涌认为,在有三方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担保(目前该协议正在签署中);独立董事张志国提请此担保工作要依法合规操作。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4具体请详见公告2015-021 议案1-4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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