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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5-030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水阁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90,10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9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0,0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45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姚启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41,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12,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90,05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00股,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41,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12,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90,05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00股,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41,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12,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90,05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00股,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41,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12,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90,05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00股,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0,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6%;反对107,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4%;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90,000,800股,反对54,20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00股,反对53,4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反对107,60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41,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12,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90,05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00股,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41,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12,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90,05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00股,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41,0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12,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90,05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00股,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反对41,000股;弃权12,4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贾琛、姚启明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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