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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通知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5)于2015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15:3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1.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毕昇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 唐灿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448,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51.6686%,董事唐灿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袁露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438,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51.66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0.001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44,3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201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44,3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44,3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44,3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44,3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8,448,3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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