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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深圳盛合汇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合汇富”)、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鼎新”)、陈利泉及中铁宝盈-宝益16号华英农业定向增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益16号资管计划”)共4名特定对象。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2,026.57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9.903万元。
上述4名特定投资者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禽业总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4名特定投资者之间也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英禽业总公司以及本次认购方上述4名特定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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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华英禽业总公司持有华英农业股份84,053,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4%,为华英农业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因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19.74%下降到发行后的15.39%,减少4.35%,未改变控股股东地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盛合汇富通过认购华英农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50,632,900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0.00%变更为发行后的9.27%,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中融鼎新通过认购华英农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37,974,600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0.00%变更为发行后的6.95%,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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