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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6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的公告 2015-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05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电信院”)减持股份的通知。2015年05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1,760,0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86%,减持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仍持有公司83,832,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76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备注:上述的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均为公司目前股本总额591,364,26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电信院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电信院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 电信院如有持续减持安排,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电信院承诺:含本次减持,在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电信院自前次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持股变动情况说明 电信院2010年11月15日出具了《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日其持有39,403,882股公司股份;电信院自出具《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2010年12月31日减持其持有的1,899,800股公司股份;2010年11月24日,电信院取得垫付对价偿还343,541股公司股份;2012年12月,电信院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9,400,000股公司股份;2012年12月11日,电信院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增持公司16,400股公司股份;2013年11月04日,电信院取得垫付对价偿还37,364股公司股份;2014年8月5日,电信院取得垫付对价偿还67,641股公司股份;2014年10月,公司通过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10名交易对象共发行股份68,174,260股,电信院认购28,223,343股公司股份。 截至本次减持之前,电信院持有95,592,37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1647%,本次减持后电信院仍持有83,832,32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76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电信科研院减持大唐高鸿股票的函》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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