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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15-028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5月8日发布了《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接实际控制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通知,延长集团拟筹划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产生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兴化股份,股票代码:002109)自2015年5月8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该事项正在进行中,为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5月 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确定该事项,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关于公司大股东练卫飞持有深圳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万股股票和 练卫飞持有的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被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我公司大股东练卫飞持有深圳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万股股票和练卫飞持有的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冻结依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深罗法民一初字第1929号,冻结金额:2500万。冻结期限三年。 二、案由:2014年5月6日我公司大股东练卫飞以深圳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同时练卫飞个人担保)与自然人佟建亮、王梅春签订借款协议(合同编号J20140506)。借款金额3000万元。合同约定逾期不还,按照每月5%支付利息。借款期限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6月20日。合同约定借款进入深圳大中非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借款至今未还,借款人提起诉讼。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措施 上述借款均系我公司大股东练卫飞个人行为,借款未经公司内部管理程序,也未提交董事会审议,目前被大股东练卫飞持有深圳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万股股票和练卫飞持有的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对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由于是加盖公司印章,在练卫飞无法偿还情况下,公司将偿还有关借款和合法利息,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将带来巨大损失。 公司作为被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进一步做好相关诉讼进展的信息披露事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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