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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15-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作意向协议签订情况 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能源"或"乙方")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或"甲方")就LNG/CNG加注站项目签署了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协议。 二、意向协议当事人介绍 "三一集团"成立于1989年,是以"工程机械"为主体的装备制造企业,其主导产品为混凝土机械、天然气成套装备、石油装备、挖掘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风电设备、港口机械、精密机床等全系列产品。目前,三一集团是全球装备制造业的领先企业之一,集团核心企业三一重工于2003年7月3日上市,是中国股权分置改革首家成功并实现全流通的企业,并于2011年7月入围FT全球市值500强,成为唯一上榜的中国工程机械企业,现在市值900多亿元。"三一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三一集团在国内销售的混凝土搅拌车及沥青搅拌站改用LNG/CNG作原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三一集团现有自主品牌的混凝土搅拌站8000余座、沥青搅拌站300余座配套建设LNG/CNG加注站供应天然气;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投资比例双方各占50%,近期将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 3、合资公司在成立后5年内配套建设LNG/CNG加注站3000座,由甲方向合资公司提供项目所用设备,乙方提供合资公司项目所有气源。在合资公司加注站达到3000座时,乙方保证合资公司有600万吨/年的LNG气源供应; 4、甲乙双方一致承诺本意向协议中的合作项目,甲乙双方为对方唯一且排他性合作伙伴。 四、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项目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仅作为公司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具体项目实施需要履行公司内部程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有关项目合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意向书》。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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