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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15年5月21日、22日及25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禾盛新材;证券代码:002290)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2015 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证监会批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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