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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8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 05月 26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015年5月23日,公司发现了有媒体关于《兰考县光伏发电站违规建在黄河滩区被叫停》的报道,现公司针对媒体报道涉及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4年公司在兰考县谷营乡建设2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该项目于2014年底主体工程已经完工。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河南森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兰考县20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EPC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将该项目转让给了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应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公司将加快该项目EPC进程,力争早日全部交付,不会对项目利润造成影响。 二、根据公司和兰考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4月25日公告),协议中双方约定,"兰考县政府负责办理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使用的土地、河务、气象、环评、备案、电网接入及项目建设等手续,保证公司投资的项目建设依法顺利进行。" 公司发现报道后,立即与兰考县人民政府沟通,兰考县人民政府正在积极办理和完善洪评等相关手续。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敦促兰考县人民政府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公司将继续坚持"大电气"战略,加快光伏电站建设进程,森源集团该项目的审批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光伏电站建设的总体规划,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过户手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冯民堂先生与前妻刘霞女士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冯民堂将其持有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迈科技"或 "公司")股份 104,595,000股(全部为高管锁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74%)部分分割给刘霞女士(详见公司2015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上述股权分割涉及的过户手续已于2015年5月20日完成。截至本报告日,刘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3,7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5%,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冯民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50,7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此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刘霞承诺其依据执行离婚协议书所取得的股票在冯民堂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在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期间,如本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根据刘霞女士所做之承诺,对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公司董事会将自行监督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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