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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鼎集团通知并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小平先生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暂不能完全履行董事长职责。2015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沈小平先生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沈小平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因沈小平先生正协助相关部门调查,无法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特免去其公司董事长职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其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1、2015年4月27日,接到通鼎集团通知后公司董事会已经作出决议,由董事钱慧芳女士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2015年5月25日,董事会作出决议,选举钱慧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拟增补宋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实行有效的董事会决策及高管团队分工负责的运作模式,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目前公司经营稳定,运作正常。虽然公司已采取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但是免去沈小平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可能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合规推进和实施。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含沈小平先生或/和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法人(通鼎集团有限公司除外)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沈小平先生或/和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法人(通鼎集团有限公司除外)符合相关法规对发行对象的要求。公司将根据与沈小平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审慎确定具体的认购对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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