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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5-023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18日起停牌。 目前上述事项仍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炼石有色”、证券代码“000697”)自2015年5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5-024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559,680,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2、公司自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度。 2、发放范围:2015年6月1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3、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559,680,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193,600.98元。 4、扣税说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日 2、除息日:2015年6月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2日 四、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3、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部门: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西咸新区世纪大道55号启迪科技会展中心1323室 联系人:赵兵 电话及传真:029-3367590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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