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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高金")的通知,广州高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高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1,0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9%。广州高金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000,000股,占总股本的9.48%,剩余63,028,9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拟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广州高金因自身发展需要。 3、减持期间:自2015年5月25日起未来六个月内。 4、拟减持比例: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5、减持方式: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广州高金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金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公司将督促广州高金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5-049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因未达到第二期行权/解锁条件,且激励对象王加福离职,不在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共计721,152份股票期权及721,15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5月2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4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200,000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015年2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800,000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近日,史万福先生已就上述质押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共5,00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14.5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 截止本公告日,史万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310,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4%,其中29,307,6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6%,占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85.42%。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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