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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杏叶提取物事件自查的进展说明 2015-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情况 2015年5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兴达")等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的通告》(2015 年第15 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中称:"经查,有24家药品生产企业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购买非法银杏叶提取物",其中涉及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资源公司")。 二、事件进展说明 公司非常重视此事,于2015年5月21日就此事的初步调查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就相关企业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药品报道的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5-12),同时组织对经营情况进行严格自查。 1、中药资源公司响应下游客户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开展对外业务的需求,从具备银杏叶提取物生产资质的桂林兴达采购五批计6.9吨银杏叶提取物,并销售给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截至目前,货物已全部发往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该行为系中药资源公司正常的经营贸易业务。除以上业务外,中药资源公司未发生过任何银杏叶提取物的生产、采购和销售业务。 2、公司重申:公司及其所属生产单位此前不生产含银杏叶提取物的任何制剂产品,也从未使用过通告中所提及的"银杏叶提取物"。 3、2015年5月22日,我公司已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汇报,同时通知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分公司对所发的银杏叶提取物进行追踪调查。公司将进一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下游客户的调查工作。 4、公司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并依法及时披露。 三、必要的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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