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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和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变更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发布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1日(星期一)13: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15:00时至6月1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30时~11:30时和13:00时~15:00时。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特邀嘉宾。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工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8)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15~2017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上述第(7)项提案采取逐项投票表决;第(11)项董事选举,第(12)项监事选举因均只有一位候选人,故不实行累积投票制。

  3.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和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6日和5月27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5年5月27日15: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351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71。

  2. 投票简称:大洲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大洲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7中有两个需表决的子议案,7.00元代表对议案7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7.01元代表议案7中子议案7.1,7.02元代表议案7中子议案7.2。对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议案11)和补选监事的议案(议案12),因均只有一名侯选人,不实行累积投票制,11.01元代表该董事侯选人,12.01元代表该监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服务密码的,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十二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龙先生、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351号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栋2801室

  邮政编码:571127或201103

  联系电话:(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11

  传 真:(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赞成、反对或弃权):

  ■

  (若不做具体指示,则应注明代理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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