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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27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2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王廷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2名,代表股份1,280,340,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62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9名,代表股份3,2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7%;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41名,代表股份76,25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62%。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王廷良先生、蔡树文先生;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监事有:刘俊平先生、王玉宏先生。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刘小建律师、佟亨睿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3,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2.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699,8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发行数量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限售期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上市地点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4,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上10项事项均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3.审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3,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4.审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3,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5.审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3,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3,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7.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3,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8.审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1,277,785,75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反对2,55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3,4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3,69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99%;反对2,551,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56%;弃权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刘小建律师、佟亨睿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5-2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 河北省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5]35号),河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董事会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数量不超过64228.00万股。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6日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原章程: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也可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原章程: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说明原因和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分红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说明原因和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原章程: 第一百八十五条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应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详细论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和变更。 公司董事会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就调整和变更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详细论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做修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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