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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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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2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3月2日起停牌。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投资医疗服务产业。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医疗)与北京联创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医院数字营销"规划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本公司披露的《关于与北京联创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安医疗与北京安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就"互联网+"医院服务规划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本公司披露的《关于与北京安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安医疗与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就湛江儿童医院新建项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本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湛江儿童医院新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截止目前,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仍在继续推进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绿景控股,证券代码:000502)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2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联创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医疗"、"甲方")与北京联创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兄弟"、"乙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医院数字营销"规划达成合作共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及合作方介绍

  公司拟通过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投资医疗服务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全资子公司明安医疗为平台投资新建及收购营利性医院,打造线下医院投资管理平台;与专业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合作实现平台内线下医院的信息化和互联网化;同时与战略合作伙伴合作深度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和互联网医院建设。

  北京联创兄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注于为医疗健康机构提供医患资源匹配服务,是国内最大的医院数字营销服务商。多年来,整合运作互联网媒体和营销渠道超过400家,服务医疗健康机构超过1500家。公司已于2013年获得国家"双软"和"高新"企业认证。

  公司与联创兄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领域

  1、医院品牌建设:乙方利用互联网媒体资源帮助甲方旗下医院进行包括视频访谈、专稿、品牌黄页、专家宣传等品牌建设工作;乙方利用旗下移动流量和资源,帮助甲方旗下医院在移动端进行品牌展示和宣传;乙方利用dsp系统,对接百度和谷歌等广告交易平台,帮助甲方旗下医院在全球互联网进行品牌类广告定向投放;乙方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好媒体系统帮助甲方旗下医院在健康类网络站点进行品牌类广告投放。

  2、精准医患匹配:乙方利用自主内容管理系统,帮助甲方旗下医院有针对性的建立官网和营销站点;乙方利用搜索营销技术,帮助甲方旗下医院的站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搜索营销;乙方利用互联网媒体资源帮助甲方旗下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专家展示、专访或专题制作;乙方利用旗下移动流量和资源,帮助甲方旗下医院在移动端进行有针对性的展示和营销;乙方利用dsp系统,对接百度和谷歌等广告交易平台,帮助甲方旗下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广告投放和展示;乙方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好媒体系统帮助甲方旗下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广告投放和展示;乙方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线即时沟通系统,帮助甲方旗下医院进行在线用户诊前咨询,更精确了解用户诊疗需求;乙方利用自主知识产权的流量数据分析和用户留存系统,帮助甲方旗下医院进行用户数据分析和存档管理。

  (二)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认定对方为其在对方所专长领域(如甲方主要在投资和线下医院及管理领域,乙方主要在媒体渠道运营和精准医患资源匹配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并为共同开展的所有项目合作成功而努力;

  2、未来乙方增资或股权出售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3、经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一方可以使用另一方所有合作项目中拥有合法著作权或者合法授权的文字、音频、图像等资源,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予以明确;

  4、甲乙双方共同建立高层和基层双轨定期沟通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商务考察、项目营收费用,以及利润分配等所有涉及资金收支方面,甲乙双方可通过签定具体项目合同予以商定解决;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于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合作。

  (三)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06月01日至2023年05月31日,在协议到期前60日内,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解除合作,则本框架协议自动延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通过结合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和民营医院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打造专业、高水准、现代化、互联网化的医疗机构,为广大患者提供全新的就医体验。公司与联创兄弟在"医院数字营销"方面的战略合作有利于借助互联网的影响力和精准营销手段实现公司未来运营管理医院的品牌管理和业务的快速发展,是公司成功实现战略转型的助推器。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本协议是在此背景下签署的,是公司业务转型的一环,公司是否能够转型成功存在风险。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3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安好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医疗"、"甲方")与北京安好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好时代"、"乙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结成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共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及合作方介绍

  随着"互联网+"国家战略规划在医疗健康领域的逐步深化,传统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模式正在以各种创新的形式被"互联网化"。《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更是战略性提出"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强调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全面健康管理和智慧医疗服务。

  公司拟通过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亿元投资医疗服务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全资子公司明安医疗为平台投资新建及收购营利性医院,打造线下医院投资管理平台;与专业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合作实现平台内线下医院的信息化和互联网化;同时与战略合作伙伴合作深度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和互联网医院建设。

  北京安好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注连接人与健康,是国内领先的移动医疗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提供商。产品及业务涵盖机构和个人两大方向。目前,安好时代面向机构用户提供互联网医院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同时面向个人用户提供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

  公司与安好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领域

  1、品牌层面:双方一致同意缔结长期稳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方公开披露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后,双方可在合适的公开场合公开彼此合作关系。

  2、技术层面:乙方为甲方战略技术合作伙伴;乙方将在"互联网+"医院产品等技术领域(如患者管理、在线预约挂号、在线问诊咨询和诊后随访等)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或保障。

  3、用户层面:经甲方及用户书面同意,甲方可向乙方开放用户相关数据;乙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向用户提供包括健康咨询和管理在内的各项健康服务;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就用户的院外管理和运营进行产品和市场层面的合作。

  (二)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各自认定对方为其在对方所专长领域(如甲方主要在投资和线下医院及管理领域,乙方主要在技术和线上产品及运营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并为共同开展的所有项目合作成功而努力;

  2、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公立医院,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开展互联网医院项目,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3、经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一方可以使用另一方所有合作项目中拥有合法著作权或者合法授权的文字、音频、图像等资源,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予以明确;

  4、甲乙双方共同建立高层和基层双轨定期沟通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商务考察、项目营收费用,以及利润分配等所有涉及资金收支方面,甲乙双方可通过签定具体项目合同予以商定解决;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于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合作。

  (三)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06月01日至2023年05月31日,在协议到期前60日内,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解除合作,则本框架协议自动延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医疗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结合,打通医院、医生与患者,实现诊前、诊中、诊后的互联网化,为患者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就医体验,是医疗机构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互联网医疗的核心在于医院和医生。公司与安好时代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将充分利用国家大力发展"互联网+",大力推动医疗改革和医疗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时机,深度整合医疗资源,打造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闭环,早日实现公司的战略转型。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本协议是在此背景下签署的,是公司业务转型的一环,公司是否能够转型成功存在风险。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3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湛江儿童医院新建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过对广东省湛江市医疗服务市场的考察研究,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医疗"、乙方)与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坡头区人民政府"、甲方)于2015年5月25日就湛江市儿童医院新建项目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及合作方介绍

  公司拟转型投资医疗服务产业,截至目前,公司已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儿童医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国各地新建及收购儿童医院、妇女儿童诊疗中心、儿童中心等专科医院。公司出资新建及收购的儿童医院授权使用北京儿童医院集团等品牌,并纳入北京儿童医院集团统一管理。

  湛江市地处粤桂琼三省区交汇处,是粤西和北部湾经济圈的经济中心,是中国大陆通往东南亚、欧洲、非洲和大洋洲航程最短的港口城市。全市土地总面积13225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721.24万人。

  坡头区是湛江市辖下的一个市辖区,是"一湾两岸"发展战略的建设主体,总面积422平方公里。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总部和海军南海舰队基地驻于区内。坡头辖区规划的海东新区,是广东省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四个重点建设的新区之一。新区总规划面积约22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范围49.8平方公里。2013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48.4亿元,增长6.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3亿元,增长33.8%,增速全市第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安医疗与坡头区人民政府就湛江市儿童医院新建项目(以下简称"儿童医院")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坡头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湛江市儿童医院新建项目(具体名称以发改部门立项批复为准)。

  2、项目建设内容:由乙方在湛江市海东新区投资兴建符合三级甲等标准的儿童医院,以湛江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满足老百姓多层次诊疗需求。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项目建设内容以可研、立项批复为准。

  3、项目用地: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以项目需求为准;成本参考当地公共卫生用地的出让标准,以实际出让价格为准。

  4、医院规划:营利性儿童专科医院;医院以三甲标准设计,第一期建设完成后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以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生殖中心、产后恢复及整形、月子会所等妇儿相关科室作为医院重点发展方向,具体以卫生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儿童医院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公司将作为未来儿童医院项目的运营及管理平台。

  2、在儿童医院建设期内,甲方协助乙方托管坡头区人民医院,加挂儿童医院的牌子,为儿童医院未来的运营、人才储备、培训及招聘等做好储备。

  3、甲乙双方成立项目建设合作领导小组,甲方指定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甲方卫计局及乙方相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建立双方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切实推进双方合作进程。

  4、儿童医院将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的相关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对项目的各项优惠及扶持政策,包括医保、新农合的政策倾斜;贴息贷款、国家及地方医疗项目支持资金、床位补贴、门诊补贴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协议相关事项的落实;负责完成土地的征用、项目的规划及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乙方办理道路、供水、雨水、污水、电力、燃气、电讯、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利用手续;甲方为乙方的建设和经营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责任: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所需资金的投资;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负责儿童医院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承诺新的儿童医院承担相关公共卫生职责,承担地方政府下达的应急救援等公益活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并自愿承担各县(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进修及业务指导工作;承诺儿童医院设计规范,布局合理,绿化率高,环境优美,为病人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诊疗软环境。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满足不同患者的多方面需求,住院部设VIP病房、标准病房、普通病房,为患者提供多层次选择空间。药品及器械价格按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同时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和建设规划,如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转型投资医疗服务产业,以明安医疗为平台投资新建及收购营利性医院,同时通过布局互联网医疗、互联网金融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医疗服务,打造"互联网+医疗服务"生态圈是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已与北京儿童医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北京儿童医院的医疗资源,开展深度合作,切实改变基层儿童疾病诊疗能力弱的现状,满足广大家庭的儿童就医需求。

  湛江市人口众多,医疗资源不足,儿科医疗资源稀缺且诊疗水平较弱,对儿童专科医院需求强烈,在湛江市投资建设一家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符合当地医疗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本协议是在此背景下签署的,是公司业务转型的一环,公司是否能够转型成功存在风险。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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