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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5-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28日,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中粮地产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173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3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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