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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9日起通过广发银行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 投资者可在广发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广发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广发银行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5月29日起,对通过广发银行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是否实施费率优惠及具体优惠措施以广发银行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广发银行的销售仅开通前端收费模式,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广发银行的安排为准。 2、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3、投资者可到广发银行代销网站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广发银行的安排为准。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站:www.cgbchina.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三安光电 (600703)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三安光电(股票代码:600703)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8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5-29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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