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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5-022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接到公司股东黄智勇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黄智勇先生于2015年5月1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98%,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17日,购回期限为一年。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黄智勇先生于2015年6月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质押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47%,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31日,购回期限为一年。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智勇先生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997,848股,占公司总股本6.70%。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5-015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长沙银行利润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1、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股份9,381,528股。 2、长沙银行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年度拟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1.5元(含税); 按每10股送红股0.5股(含税)。 公司持有长沙银行9,381,528股,根据上述分配方案,我公司预计可分得现金股利1,407,229.20元,送股后持有长沙银行的股份数为9,850,604股。 3、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收到长沙银行现金分红款1,407,229.20元。 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将此次应分得的现金股利计入2015年度的投资收益,对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分红款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48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部分解除质押 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蓝鼎实业 (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通知,蓝鼎实业在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后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用于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蓝鼎实业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72,687,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蓝鼎实业将上述被质押股份中的5,000万股解除了质押,并将该5,000万股股份作为标的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权人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出方为华融通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30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鼎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7,268.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的通知,孚日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质押给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用于其向恒泰证券进行融资,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所融资金用于孚日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孚日控股已于2015年5月29日与恒泰证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孚日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23,851,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5%,目前已质押125,000,000股,累计质押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其中5000万股质押给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质押给恒泰证券,尚余98,851,997股未质押。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2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 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的通知,韩旭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3.36%,占公司总股本的3.61%)质押给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9日,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韩旭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281.345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4%。其中,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韩旭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9%。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4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23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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