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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权处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商业银行")在西南联合交易所挂牌交易,最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成为最高报价人。 详情请参看2015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宜宾市商业银行股权处置进展的公告》(编号:2015-046号) 二、进展情况 201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西南联交所转来的宜宾市商业银行股权价款242,220,648.60万元(扣除交易手续后的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天风证券股东资格尚需银监部门审批,公司通过向银监部门和宜宾市商业银行了解,由于银监部门正在对行政审批权限进行改革,对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完成的时间尚不确定,因此天风证券股东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最终审核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收到的价款暂时计入预收账款中,待银监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及相关程序完成后才能确认为收益。 根据公司与天风证券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中约定:如因中国银监机构作出不予受理、或经审查作出天风证券不符合入股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决定,在中国银监机构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交易价款退还天风证券,交易合同同时自动终止。 公司将及时对资格审查及交易进展情况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6月1日接到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函告,知悉荣盛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5年1月7日荣盛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528.74万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用作银行授信业务担保。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15年5月27日,荣盛控股将上述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528.74万股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二、上述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已于201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2015年6月1日,荣盛控股不存在将持有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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