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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3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2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至6月18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6、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另,公司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注:审议事项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或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5年6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10;投票简称:飞马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B、输入证券代码362210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以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以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15:00至6月18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健江、谢宇佳 联系电话:0755-33356399、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3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发布《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自201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3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监事会会议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未达到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50%,本次会议未能形成决议,因此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未达到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50%,本次会议未能形成决议,因此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如下: 一、审议《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统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罗照亮、赵自民、陈济乐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无。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实《关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2人,其他人员不超过138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1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壮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统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事对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助于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员工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2015-035)。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赵自军、张健江、曹杰、郑海波、王丽梅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赵自军、张健江、曹杰、郑海波、王丽梅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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