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6月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通过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中国国旅(代码:60188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关于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26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2015年6月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5年6月5日

注:投资者范围: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T)赎回费率
T<7天1.5%
7天≤T<30天0.75%
30天≤T<6个月0.5 %
6个月≤T<1年0.1%

1年≤T<2年0.05%
T≥2年0%
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赎回采用“份额赎回”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5%=5.2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5.25=10494.75元

4 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

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直销网点(含大成基金网上交易),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之营业网点。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的说明。

基金转换的原则:

(1)“份额申请”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2)“定向转换”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名称。

(3)“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可见2014年6月30日已公告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6.2 代销机构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5)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联系人:郭剑鸣

电话:0512-56968061

传真:0512-58236370

网址: www.zrcbank.com

(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刘雨喻

联系电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是否开通转换业务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赎回、转换转出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各地投资理财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交易账户持有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并在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通过直销中心申请赎回的投资者进行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62)

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63)

大成景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9)

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33)

二、适用渠道

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各地投资理财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邮编:518040

电话:0755-22223555/56 传真:0755-83195235/42/32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邮编:200120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该业务暂不适用于上述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费用种类持有期限原赎回费率活动期间赎回费率

赎回费

持有期<7天1.5%1.5%
7天≤持有期<30天0.75%0.75%
30天≤持有期<3月0.5%0.375%
3月≤持有期<6月0.5%0.25%
6月≤持有期<1年0.1%0.025%
1年≤持有期<2年0.05%0.0125%
持有期≥ 2年0%0%
注:1年指365天

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各地投资理财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赎回(包括赎回至银行卡、赎回至大成钱柜以及赎回转认/申购)上述基金。基金转换不参与此次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2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