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渤海租赁 股票代码:000415 编号:2015-06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披露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公告中涉及的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据内容存在差错,现更正如下: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按变动前股本、本次送红股、本次转增股本、变动后股本、股份比例等项目列示。 原为:
现更正为:
上述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股份数据的变动对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无影响。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股票简称:渤海租赁 股票代码:000415 编号:2015-06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74,303,4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74,303,47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548,606,95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6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按变动前股本、本次送红股、本次转增股本、变动后股本、股份比例等项目列示。
七、按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774,303,476 股计算,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数为3,548,606,952股,摊薄计算的 2014 年度每股收益为0.2573元;按公司2014年3月增发股份资金到账时间计算的加权平均股数1,666,967,889股计算,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数为3,441,271,365股,摊薄计算的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265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大厦41楼 咨询联系人:马伟华 郭秀林 陈子健 咨询电话:0991-2327723、2327790 传真电话:0991-2327709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