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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5-024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贷款抵押资产概述
1、2015年3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办理600万元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以全资子公司青海明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及明胶有限土地作抵押。
(1)西宁中土地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2月5日为基准日对明胶有限公司拥有的2宗工业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中土地源[2015]估字第003号"的土地估价报告。经评估,上述土地的评估值为660.24万元。
(2)西宁夏都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明杏公司部分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青夏评字(2015)第002号"评估报告。经评估,上述机器设备评估值为911.40万元。
2、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办理5000万元两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以全资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及房屋作抵押。
(1)西宁恒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纬一路18号的工业用房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青恒抵字[2015]第3-3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经评估,上述房产的评估值为6519.75万元。
(2)西宁科艺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1宗工业用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并出具了"(西宁)科艺(2015)(估)字第009号"土地估价报告。经评估,上述土地的评估值2013.01万元。
二、年初至披露日累计抵押情况
截止披露日,上述抵押物均已实现抵押登记。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抵押资产金额(上述抵押物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为10,10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9%,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抵押资产是为了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有利于合理调配公司流动资金,在贷款还清后,其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不会对公司构成风险,亦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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