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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15-3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5月20日与安徽省太和县市容局签署的《太和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在安徽省太和县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名称为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太和县天楹")。 2、2015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1、本次对外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无其他投资主体。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江苏天楹投资设立全资项目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江苏天楹以自有资金出资12,8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上述资料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的太和县天楹将负责实施太和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扩大公司整体经营规模,且在区域业务拓展上也将带来一定积极的影响,并将使得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积累更多经验,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本次投资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运营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15-3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15年5月20日与安徽省太和县市容局签署了《太和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签署太和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为"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800万元人民币。(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设立太和县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该项目公司设立的工商注册及其他相关登记事项,并授权该项目公司与太和县市容局签署太和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正式协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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