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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网锐捷 股票代码:002396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厦门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维宏 住所地: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268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26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5年6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星网锐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星网锐捷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星网锐捷48,165,000股股份,占星网锐捷总股份的13.71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星网锐捷45,981,000股股份,占星网锐捷总股份的8.7318%的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2015年5月29日,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35,10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5,106,000.00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5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 351,060,000股变为 526,590,000 股。转增前的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 351,060,000 股计算,转增后的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 526,590,000股计算。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 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中的股数和比例是按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前的总股本35,106,000股推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中的股数和比例是按公司现有总股本526,590,000股推算。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奕豪、阮加勇、林冰、刘忠东、郑维宏、郑炜彤、赖国有、杨坚平、刘灵辉、郑宏、田中敏、林向晖通过持有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上人员在新疆维实的具体持股比例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股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星网锐捷拥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星网锐捷股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条件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六、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维宏 2015年6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维宏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5-5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实”)通知:新疆维实于2015年6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54000股,减持平均价格41.71元/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521%。2013年5月31日至2015年6月2日下午收盘,新疆维实先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7 次累计减持 18,129,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9881%。本次减持后,新疆维实持有本公司股份45,981,000股,占总股本的8.731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2015年5月29日,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35,10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5,106,000.00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5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 351,060,000股变为 526,590,000 股。转增前的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 351,060,000 股计算,转增后的减持比例按照总股本 526,590,000股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 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中的股数和比例是按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前的总股本35,106,000股推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中的股数和比例是按公司现有总股本526,590,000股推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股东新疆维实不存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维实仍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6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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