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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55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5年4 月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信息”、“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8,905,9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14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5 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含税及扣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暂时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10股派0.5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15年6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 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 年6 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滑福霞 张驰 咨询电话:010-61853676 传 真:010-6269481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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