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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 恢复一级市场赎回业务的公告 因部分成份股开市起临时停牌,且创业板ETF申赎异常活跃,为防范基金持有股票被赎空的风险,以及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公司管理的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59915)于2015年6月3日14:10至15:00暂停一级市场赎回业务,自2015年6月4日起恢复一级市场赎回业务。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关于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在直销中心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QDII) | | 基金主代码 | 110031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 暂停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5年6月4日 | | 暂停申购的原因说明 | 外汇额度限制 |
注:1.本基金自2015年6月4日起暂停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申购业务,恢复在直销中心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有权根据外汇额度限制对当日的申购申请部分拒绝或全部拒绝。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重组分级 | | 基金主代码 | 16112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分级基金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月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易方达重组分级 | 易方达重组分级A | 易方达重组分级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1123 | 150259 | 150260 |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74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5年5月18日
至2015年5月29日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6月3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 140,577 | | 份额级别 | 易方达重组分级 | 易方达重组分级A | 易方达重组分级B | 易方达重组分级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 10,032,327,473.37 | - | - | 10,032,327,473.37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 1,647,151.03 | - | - | 1,647,151.03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 有效认购份额 | 10,032,327,473.37 | - | - | 10,032,327,473.37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647,151.03 | - | - | 1,647,151.03 | | 合计 | 10,033,974,624.40 | - | - | 10,033,974,624.40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00 | - | - | 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 | - | 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 -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4,196,950.76 | - | - | 4,196,950.76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418% | - | - | 0.0418%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6月3日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4,927,566,062.00 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5,106,408,562.40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确认为场外基础份额;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按照1:1的初始份额配比分别确认为A类份额和B类份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基础份额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础份额的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基础份额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的基础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在本基金存续期内,A类份额、B类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单独接受申购和赎回,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每一份A类份额与一份B类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两份场内基础份额,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生物分级 | | 基金主代码 | 161122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分级基金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月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易方达生物分级 | 易方达生物分级A | 易方达生物分级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1122 | 150257 | 150258 |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75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5年5月18日
至2015年5月29日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6月3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 15,044 | | 份额级别 | 易方达生物分级 | 易方达生物分级A | 易方达生物分级B | 易方达生物分级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 682,128,057.64 | - | - | 682,128,057.64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 126,527.94 | - | - | 126,527.94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 有效认购份额 | 682,128,057.64 | - | - | 682,128,057.64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26,527.94 | - | - | 126,527.94 | | 合计 | 682,254,585.58 | - | - | 682,254,585.58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00 | - | - | 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 | - | 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 -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00 | - | - | 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 - | - | 0.0000%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6月3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346,101,244.00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336,153,341.58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确认为场外基础份额;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按照1:1的初始份额配比分别确认为A类份额和B类份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基础份额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础份额的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基础份额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的基础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在本基金存续期内,A类份额、B类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单独接受申购和赎回,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每一份A类份额与一份B类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两份场内基础份额,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银行分级 | | 基金主代码 | 16112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分级基金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月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易方达银行分级 | 易方达银行分级A | 易方达银行分级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1121 | 150255 | 150256 |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73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5年5月18日
至2015年5月29日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6月3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 4,520 | | 份额级别 | 易方达银行分级 | 易方达银行分级A | 易方达银行分级B | 易方达银行分级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 377,815,233.34 | - | - | 377,815,233.34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 41,740.80 | - | - | 41,740.80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 有效认购份额 | 377,815,233.34 | - | - | 377,815,233.34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41,740.80 | - | - | 41,740.80 | | 合计 | 377,856,974.14 | - | - | 377,856,974.14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00 | - | - | 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 | - | 0.0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 -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00 | - | - | 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0% | - | - | 0.0000%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6月3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169,707,004.00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208,149,970.14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确认为场外基础份额;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按照1:1的初始份额配比分别确认为A类份额和B类份额。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基础份额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础份额的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基础份额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在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的基础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在本基金存续期内,A类份额、B类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单独接受申购和赎回,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每一份A类份额与一份B类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两份场内基础份额,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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