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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武锅B退 公告编号:2015-032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含本公告日)为第七个交易日,预计本公司股票将于二十三个交易日(或者于 2015年 7月 10 日)后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3日、29日披露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提示:"若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通用电气没有主动以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购买本公司股东的股份权益的商业意图。" 2015 年5月22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215号《关于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武锅B退 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本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15年5月29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的全天停牌将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应当遵守《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2015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在公司股票的退市整理期期间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路1号 邮 编:430205 电 话:027-81993700、81994270 传 真:027-81993701 五、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3日、6月4日、6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15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2015年4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2015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029号)。上诉事项公司已予以披露。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还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能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股票代码:60037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9号"批复核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4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6月5日结束,发行情况如下: 1、最终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40亿元。 2、网上发行 本次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0.50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1.25%;最终网上实际的发行数量为0.50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1.25%。 3、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39.50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98.75%;最终网下实际的发行数量为39.50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98.75%。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蒙发 公告编码: 临2015-64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蒙发,证券代码:00061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6月3--6月5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99%,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未有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未来三个月内,亦没有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收购出售、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以及其他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照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在公告中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晶电子,股票代码:002199)已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发布的《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2015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2015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2015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2015年5月18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2015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2015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截止本公告日,因相关事项仍在积极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予以及时披露并申请复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日8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6月3日、6月4日、6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经与本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作必要核实,公司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二)本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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