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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6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暨重新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的通知,其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重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沪美公司将其所持原质押给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7,840,000股(送转后,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0.80%,占公司总股本的13.63%)部分解除了质押,解除数量为19,800,000股(占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1.35%,占公司总股本的7.13%)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解除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6月2日。 2、2015年6月3日,沪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400,000股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进行融资。本次股份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4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2 日。该质押事宜于2015 年 6 月 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2,734,400股,全部为IPO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1%;此次质押的股份为17,4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76%,占公司总股本的6.2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0,24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7.31%,占公司总股本的32.51%。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6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2014年中小企业 可交换私募债券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的书面通知: 沪美公司于2014年 12 月 12 日发行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以下简称"14沪美债"),根据"14沪美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私募债券质押股票解除禁售(即2015年6月12日)前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10%(含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私募债券。沪美公司决定全部赎回本期私募债券,并在赎回日前至少披露三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告后,在赎回日当日所有登记在册的本期私募债券将全部被冻结。 本期债券的赎回日为2015年6月12日,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的110%,沪美公司将在赎回日后三个交易日内,由本期债券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通过场外方式支付赎回款项,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登记。赎回完成后,沪美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披露《私募债券赎回结果公告》。 公司对沪美公司关于"14沪美债"的赎回事项仅作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持有"14沪美债"的广大投资者留意沪美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沪美公司本次可交换私募债券赎回完成并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完成后,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8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3日、6月4日、6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5、 2015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增资印度星光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请详细阅读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增资印度星光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的公告》中"重要提示"及"存在的风险", 请特别注意。 《关于增资印度星光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的公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星光电力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能审议通过而导致的双方该次增资合作事宜失败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公司长远利益而作出的慎重决策,但仍然面临地域、专业、政策、管理、市场、人才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强化风险意识,维护公司投资权益。 3、蓄电池行业未来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产品价格可能趋于下降,市场份额也可能进一步被分割,从而对行业现有的生产厂商带来威胁。行业现有厂商要维持其行业的领先性,必须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地推出新产品、完善产品线,才能保证其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4、由于未来市场可能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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