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088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15年6月5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许佳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2015-089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2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29日 至2015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2015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四)登记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806室 联系电话:(0756)2660313-830 传真:(0756)2660878 邮政编码:519070 联系人:赵楚耿 六、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