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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由于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只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披露相关信息。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近日与国家有关公司新签订了一份《其他工业产品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360万元(壹仟叁佰陆拾万元整)。该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已正式生效。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此次交易涉及国家秘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申请,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及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此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手方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新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其他工业产品销售 2、合同总金额:1,360万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6月 4、合同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交货时间:在2015年8月底前交付完毕 6、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供方预付款15%,产品交付需方后,支付货款80%,质保金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 履行。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其他工业产品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持有的天原集团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持有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天原集团总股本的1.04%,成交金额为75,250,000.00元(含交易税费)。减持后,公司持有天原集团共计5,915,571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1.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授权。 1、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75,250,000.00元(含交易税费),占公司(德美化工)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74%;经测算,本次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约为 32,643,337.09元(已预扣所得税额),占公司(德美化工)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09%。 2、本次减持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3)刊登于2015年5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5-035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5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4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已获得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如下: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840,476.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74,904,285.6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4,840,47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9,680,952.00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4,840,476元变更为人民币249,680,952元,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八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资产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金鸿能源(证券代码:000669)股票自2015年6月8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九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超图软件”股票 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超图软件(代码:30003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六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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