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15-012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亲自参加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议案的相关资料, 经核查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9日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15-013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届次: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14:0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29日15:00至2015年6月30日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1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提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上述提案的有关内容可查阅公司刊登在2015年3月31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年度报告》、《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以及刊登于2015年6月9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2日至6月29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1号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68”。 2、投票简称:“宁通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宁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沈卫先生、肖红女士 电话:025-58962072 传真:025-52409954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普天路1号 邮编:21001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请在相应意见栏里打“√”。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单位盖章: 本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此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2. 若未填写投票指示的,则视同默认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 若未填写有效期的,则视同默认有效期为从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4.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