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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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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5-095

  证券代码:128007 债券简称:通鼎转债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通鼎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五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债简称:通鼎转债; 转债代码:128007。

  2、可转债赎回日:2015年7月7日。

  3、可转债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8%,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通鼎转债”代扣税(税率20%)后赎回价格为102.40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税率10%)持有“通鼎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70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赎回条件满足日期:2015年5月27日。

  5、公司资金到账日:2015年7月10日;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15年7月14日。

  6、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15年6月23日。

  7、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15年7月7日。

  8、“通鼎转债”持有人持有的“通鼎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根据安排,截至2015年7月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通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通鼎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5号文核准,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互联”或“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通鼎转债;转债代码:128007),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

  “通鼎转债”于2014年9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5年2月25日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期为2015年2月25日至2020年8月14日。经最近一次权益分派后,“通鼎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5.75元/股。

  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5月2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二十个交易日(2015年4月29日—5月27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75元/股)的130%(7.475元/股),已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封卷稿)》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15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通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通鼎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通鼎转债”。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封卷稿)》有关“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是否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封卷稿)》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8%,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通鼎转债”代扣税(税率20%)后赎回价格为102.40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税率10%)持有“通鼎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7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2015年7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通鼎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15年6月4日前)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3次,通知“通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5年6月23日为“通鼎转债”停止交易日,2015年6月23日起公司将申请“通鼎转债”停牌,“通鼎转债”将停止交易,但“通鼎转债”持有人仍可以在2015年7月6日(含)之前转股。

  (3)2015年7月7日为“通鼎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7月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通鼎转债”。自2015年7月7日起,“通鼎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通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15年7月10日为“通鼎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5年7月14日为赎回款到达“通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通鼎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通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电话:0512-63878226

  传真:0512-63877239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通鼎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停止交易日(2015年6月23日)前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鼎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停止交易日(含)至赎回日(2015年7月7日)前一交易日,可转股,不可交易;自赎回日(即2015年7月7日,含)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2、“通鼎转债”持有人持有的“通鼎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3、“通鼎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1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四、备查文件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封卷稿)》;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行使“通鼎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保荐意见》

  4、《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5-096

  证券代码:128007 债券简称:通鼎转债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5年6月10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2: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9日~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9日下午3:00至2015年6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5日(星期五)

  (三)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参加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2015年6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06 限售期

  2.07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 上市地点

  2.0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沈小平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 公司与黄健等10名自然人关于购买资产(股权转让)及利润补偿协议

  9 公司与黄健等10名自然人关于购买资产(股权转让)及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10 公司与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股权转让)及利润补偿协议

  11 公司与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股权转让)及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 关于同意沈小平先生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沈小平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5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6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23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投票证券代码“362491”,投票简称“通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表示总议案,1.00元表示议案一,2.00元表示议案二,2.01元表示议案二的第一项子议案,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通鼎光电”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对议案二投反对票,对议案三投弃权票,申报如下:

  ■

  5、计票规则: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五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五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一至议案十五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激活五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深市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9日下午3:00至2015年6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贺忠良 崔霏

  联系电话:0512-63878226

  联系传真:0512-63877239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233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致: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6月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单位持有通鼎互联(00249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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